教材-Nuovo Espresso 1及Nuovo Espresso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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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無息退還已繳 費用。
2.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 依下列標準退費:
(1)於實際上課日(不含當日)前提出退費申 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九成。
(2)於第二次上課日(不含當日)前提出退費申 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七成。
(3)於實際上課時數達總時數三分之一前提出 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半數。
(4)已逾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以任何 理由請求退費或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