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推廣部
結業證書申請、證書遺失申請補發及中英文成績單申請須知
民國113年11月28日推廣部部務會議通過
一、凡自東海大學推廣部(以下簡稱本部)結業之學員,如需辦理中英文成績單、英文結業證明、結業/學分證明書遺失補發、證書姓名更名等事項,應依本須知之規定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曾在本部各班修業,具有成績者,得申請核發中、英文成績單。
申請手續如下:
1. 填具申請書
2. 繳納工本費(中文一式兩份新台幣250元,英文一式兩份250元)
3. 申請英文成績單,請附繳護照影本(登載英文姓名頁面)
4. 中文結業或學分證明書(請附正本,驗後退還)
三、凡在本部結業者,得申請核發英文結業證明,以申請一份為限。
申請手續如下:(約需5個工作天)
1. 填具申請書
2. 繳納工本費(新台幣250元整)
3. 護照影本(登載英文姓名頁面)
4. 中文結業證明書(請附正本,驗後退還)
四、學員持用英文成績單影本,自負法律責任,不加蓋本部鋼印;英文結業證明書複印本得由本部加蓋鋼印。
五、英文成績單及英文結業證明,英文姓名均以護照為準。未申辦護照者,由學員提供英文拼寫方式,一經決定不得更改。
六、結業證明及成績單更換中、英文姓名者,必須提出更名相關證明文件,依各項申請手續申請補發,並由本校在原發證明姓名旁加註。
六、結業/學分證明書申請補發,由本部簽請校方補發。
申請手續如下:(約需8個工作天)
1. 填具申請書
2. 檢具身分證影本
3. 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50元整)
七、申請各項證明應由本人填寫申請書及檢附本須知所列證件,親自或委由他人代為申請,或以通訊方式(附掛號回郵信封及所需工本費)辦理。
八、服務電話:04-23591239、04-23593664;傳真號碼:04-2359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