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連老師 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最高學歷:中山大學亞太區域研究所法律組博士 研究專長:法律與生活、法學緒論、憲法、行政法、教育法
法治社會以法律作為人民生活的規範,私人與私人的財產或身分的 衝突,或國家與人民的爭執,都得以法律作為解決的規則。因此, 理解法律規範,並且以法律作為保護自己權利,是現代社會人民必 備的基本能力。 課程設計與目標,是介紹國內六法體系的基本概念、體系與適用, 民事法運用在車禍的規範與實務,行政法運用在公權力侵害的訴願 救濟、刑事法運用在一般犯罪的思維,訴訟法運用在訴狀的撰寫與 起訴等,讓學員能處理車禍、債務糾紛、不服政府處分的救濟等, 提升以法律解決糾紛的能力,成為懂得保障自己權利的法律人。
欲瞭解生活中可能會遇到之法律問題有興趣者。
壹、法律導論-認識法律體系與思維: 說明國內六法體系、法律體系的差異、個別法律的解釋與 適用、個別法律體系的思維邏輯,如刑法犯罪的思維、民 法請求權的思維等。 貳、行政法適法性之檢視-判斷公權力行為之合法性: 說明行政法的體系與內容,建構檢視政府行為合法性的思 維邏輯,訓練學生判斷政府機關行政行為是否適法、是否 侵害人民權利,及如何建構一套思考邏輯體系。 參、不服違法行政行為之救濟-異議、訴願與國家賠償: 經檢視行政行為違法,並造成人民權利受損害時,如何對 政府提出救濟,既學習救濟程序規定,同時也訓練行政書 狀的撰寫,如不服交通裁決的陳訴意見書、不服政府處分 的訴願書等。 肆、民法侵權行為-車禍糾紛規範與實務: 說明民法關於侵權行為之要件與效果,就是車禍的民事責 任判斷、損害賠償範圍。同時對於車禍的肇事逃逸、保險 理賠,及路權判斷做系統性的介紹,確保車禍事故時,能 有效保護自己的權利。 伍、民法契約-租賃及買賣糾紛規範與實務: 說明民法關於契約之一般要件與效果,就是契約要件的債 務不履行責任判斷、損害賠償範圍。同時對於租賃契約、 買賣契約及消費者保護做系統性的介紹,確保契約糾紛時 ,能有效保護自己的權利。 陸、民事訴訟與強制執行-債務不履行規範及實務: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如何運用民事訴訟法確認債之關係 存在及債務人應給付範圍,如債務人拒不清償,如何運用 強制執行法,實現及滿足債權,同時練習起訴狀的撰寫及 其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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