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家事律師專業課程培訓班(第一期)
開課日期
2020/08/02
時間
總時數
預計民國(下同)109年8月2日開課,以每上二週休一週方式進行,每次6小時,共計六週,授課時間為9:00-12:00、13:30-16:30。
報名費 (優惠請參考下方本班優待辦法)
NT$ 10000
師資說明
(依授課順序)

沈冠伶--國立臺灣大學教授

唐敏寶--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黃聖桂--東海大學社工系副教授

鄧學仁--中央警察大學教授

涂秀玲--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李莉苓--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蔡明樹律師

李淑女律師

郭世豐--臺中地院程序監理人

李惠娟--兒福聯盟社工處主任

鄭若瑟醫師

黃瑞杉--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科長

黃心怡--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督導

廖淑月--社工師、心理諮商師
課程宗旨與特色
【感謝踴躍報名,已額滿!】

為充實及精進律師在家事事件法律領域之專業知識應用與能力,並加強家事法律與專業心理及諮商等跨領域學習,提升律師在面對家事糾紛時,得以適切、妥善處理之專業能力,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學院規劃,由家事法律專業課程委員會執行,與東海大學、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聯合辦理『家事律師專業課程培訓班』帶狀系列課程。第一期課程共36小時,期能提升律師處理家事案件之專業能力。
適合對象
以開放報名當日為準,具備本國地方律師公會之一般會員或特別會員者。
課程內容
一、課程目標:
(一)增強執業律師處理家事糾紛案件之專業能力。
(二)使執業律師習得家事法律之重要法律議題,可提供家事糾紛案件當事人更妥適及專業之法律服務。
(三)系統化養成律師跨領域學習法律及心理、諮商等專業智識基礎能力。

二、課程內容:
第一週 8/2(日)
上午:家事事件法之原理原則及特色--沈冠伶教授
下午:家事事件程序與實體--唐敏寶法官

第二週 8/9(日)
全天:家庭動力關係(理論,認識家庭系統運作動力)--黃聖桂副教授

第三週 8/23(日)
上午:同性婚姻法制化後之親子關係--鄧學仁教授
下午:子女(含親權行使、扶養義務、會面交往探視、姓氏、兒少權利公約中與家庭有關,具體實例課程)--涂秀玲法官

第四週 8/30(日)
上午:法院辦理家事調解之程序與實際運作模式--李莉苓法官
下午:律師辦理家事調解之程序與實際運作模式--蔡明樹律師、李淑女律師

第五週 9/13(日)
上午:程序監理人制度之理論及實務運作(以實際執行個案為例)法院辦理家事調解之程序與實際運作模式--郭世豐監理人、李惠娟主任
下午:善意溝通(中立對話、同理傾聽、增能、轉換認知)--鄭若瑟醫師

第六週 9/20(日)
上午:家事案件資源(跨單位)運用認識與結合--黃瑞杉科長、黃心怡督導
下午:會談技巧(優勢觀點與增能)--廖淑月老師

※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課程順序及師資變更之權利。

三、時數證明:
(一)學員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由東海大學發給『推廣教育結業證書』,並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共同主辦地方律師公會發給時數認證之『結業證書』。
(二)執業滿兩年且具有扶助律師資格之學員、於本期課程結業時,時數認證達30小時以上者,得持(一)之『結業證書』於三年內向法扶申請家事專科派案資格。
(三)於本課程時數認證達30小時以上之學員,若於課程結束三年內取得扶助律師資格且執業滿兩年者,亦得持(一)之『結業證書』向法扶申請家事專科派案資格。
(四)上開(二)、(三)內容,仍應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認定與規範為準。

四、上課地點:東海大學,上課教室將再另行通知。(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五、連絡方式:
報名諮詢:東海大學推廣部 (04)2359-1239分機657 張小姐
課程諮詢: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02)2388-1707分機68 羅小姐
截止日
本班優待辦法
本班無優待。

(一)每名學員學費新臺幣10,000元整(含午餐及點心,不含書籍費)。
(二)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各提供參與本課程之一般會員、或特別會員學費補助1,000元。
(三)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將於其會員完修本期課程後給予補助;出席率未達三分之二以上之會員將不予補助。 
招生名額
60名,但報名人數未達40人,則不予開課。(感謝踴躍報名,已額滿!)
退費規定
1.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2.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於實際上課日(不含當日)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費之90%。
於第二次上課日(不含當日)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費之70%。
於實際上課時數達總時數三分之一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費之50%。
已逾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轉班或延期。
3.退費方式:以匯款方式退至收據抬頭之帳戶,約需二週工作時間完成退款。
(注意事項:收據抬頭一經開立收據即無法變更,若須變更則需填寫切結書!)
 
備註
一、報名程序:
(一)申請參訓:採網路報名或傳真報名,按報名順序(須符合資格)錄取。
 1.網路報名:
欲參訓者,於109年07月07日10:00起至109年07月20日17:00止向東海大學推廣部【http://eec.thu.edu.tw】網站申請參訓(若報名人數過多,將視狀況提前截止)。
參訓步驟:
1)請至東海大學推廣部【http://eec.thu.edu.tw】登錄為會員。
2)登錄為會員後,再回到推廣部首頁,點選課程查詢,再選擇法律行政類,然後到該班次進行線上報名。
3)報名完成後,請勿進行繳費,待公告參訓名單,確認在參訓名單內,再於期限內進行繳費。
2.傳真報名:請填寫附件一報名表並於109年07月07日上午10:00以後傳真至04-23591611
(提早或逾報名時間者,恕難接受報名。)
(二)公布訓練名單:109年07月21日13:00將公告於東海大學推廣部首頁之最新消息,另由東海大學推廣部個別E-MAIL通知,對公告名單有疑問者,可來電查詢。電話:(04)2359-1239#657張小姐
(三)參訓繳費:確定取得參訓資格者,可於109年07月21日15:00起至109年07月24日17:00止進行繳費,未能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承辦單位將依序遞補並通知繳費。繳費方式:
1.至東海大學省政研究大樓一樓大廳櫃台繳交現金或刷卡。
2.ATM轉帳繳費(手續費須自行負擔):(銀行代號:017 兆豐國際商銀,帳號:個人繳費虛擬帳號16碼)
3.至郵局購買匯票或開立即期支票(抬頭開立「東海大學」),掛號寄至【40799 台中市東海大學1175號信箱 推廣部收】,信封並請註明報名班別及姓名(以郵戳日為憑)。
4.傳真刷卡:請至東海大學推廣部【http://eec.thu.edu.tw】首頁,點選〝常見問題〞下載傳真刷卡單。
二、開課通知:開課通知將於開課前五天置於東海大學推廣部首頁公告,供學員下載列印
,若於開課前三天仍無法確認開課訊息,請務必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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