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事務師』專業證照班
開課日期
2021/11/14
時間
總時數
110年11月14日起週日 09:00~12:00;13:00~16:00,共計六週36小時。...確定開課
報名費 (優惠請參考下方本班優待辦法)
NT$ 5750
師資說明
■ 講師:李國郎          
■ 現任經歷:
  一、產     
      嘉譽勞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執行長       
      企業專任勞資顧問
      廣播節目  快樂聯播網(每周三12:20勞資專題)
  二、官
      台灣勞動智庫委員
      台中市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台中試務中心執行長暨典試委員
      (勞資事務師--教育部證號7585)
      (社會保險師--教育部證號8699)
  三、學    
     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學會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私立朝陽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勞資產學專班」講師
     中興、東海、文化、朝陽等大專院校推廣部
    「勞資證照專班」、「勞資實務專班」專任講師
■ 學歷:朝陽科技大學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班
    朝陽科技大學商學碩士
    台中技術學院應用英文系

■ 講師:詹家杰          
■ 工作經歷:1.前基隆地方檢察署書記官
          2.前苗栗地方法院書記官
          3.前南投地方法院書記官
          4.前元誠法律事務所受僱律師
■ 相關證照:1.勞資事務師
          2.律師高考及格
          3.公平交易法研習班修畢
■ 專業領域: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家事案件、
          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勞工案件、
          契約審閱撰擬、訴訟外紛爭解決、勞資爭議調解
課程宗旨與特色
本班學費已獲職訓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
(課程代號:137902)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2oMK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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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事務實務內容兼具勞動部八大法規,本課程採深入淺出的重點式講解,以「案例演練」及「問題探討」的方式傳授實務歷練,講師以風趣,幽默的教學方式,將生硬的法規轉成輕鬆的實務概念,強化學員吸收效率,以利職場上的實務運用。透過法令解析、實務研討及案例分析,讓學員能夠透過課程充分了解相關法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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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一律於職訓E網完成報名手續後,由推廣部辦理學員資格審
查,並按報名順序優先錄取並通知繳費,繳費完成後,即為正式
錄取名單,若未能於規定期限內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並由後
續順位遞補參訓。

學費5,750元,符合補助資格者,結業後由政府補助4,600元,
學員僅需自費1,150元。
符合特定對象者還得享有全額補助。
(補助資格請參閱適合對象,符合全額補助除中高齡者外,
 需於11/10前將證明文件送達本部)

依職訓局規定一律由職訓E網報名
(臺灣就業通網站登入帳號已改為電子郵件信箱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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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訓E網報名時間:(2021/09/03 12:00~2021/09/23 18:00)
 報名截止系統將自動關閉 
2.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
 加入會員,成為臺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
 再到職訓局網站報名本課程
  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9Qb53
  
  進入按上方[線上報名]即可完成報名。
3.原職訓e網會員,可直接至職訓局網站報名。
4.若為100年度以前曾經報名或參訓之學員,
 仍需至臺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後,
  再到職訓局網站報名。
5.報名後接獲本部繳費通知始可進行繳費作業,
 本部將依繳費順序錄取,額滿即截止。
  ●自費生5名,每人收費4,500元
  (自費生請先報名,本部再行通知繳費)
適合對象
產業人才Q&A   https://ojt.wda.gov.tw/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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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一)資格條件: 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
              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
  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
  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
  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
  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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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課當日須繳資料:請用迴紋針依序排好,以加速報到時間。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務必自行備妥單面列印)
  2)參訓契約書(立約書人記得簽名,一式兩份)
  3)參訓本人常用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一份
  (若為銀行請加註銀行分行中文名稱)  
  4)符合特殊身分可享全額補助者,備齊相關文件資料
    (除中高齡外需於11/10前先將證明文件送達本部)
  5)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訊系統將以身分證字號自動勾稽
  參訓學員投保狀況,資訊系統如無法自動勾稽,學員須
   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之勞、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
      *無法自動勾稽投保資料者,需於開訓七日內補繳勞保
    明細,逾期不補助;
   所以對自己投保狀況有疑慮者,
   請先於11/14~11/20其間內申請「勞保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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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項:
 1.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
  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
  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
  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
  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
  料。
 2.缺席時數(含遲到、早退)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一,且取得
  結訓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
  之補助。
 3.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
  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
  核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重要提醒:如與已報名或參訓中的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
      只能擇一參訓
      (與已報名課程重疊,應取消已報名課程,
       才能完成新課程報名;
       與參訓中課程重疊,即不得報名)。
課程內容
11/14  勞動基準法(一)-1.勞動契約  2.工資
       勞動基準法(二)-1.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2.童工、女工


11/21  勞動基準法(三)-1.退休  2.職業災害補償
       勞動基準法(四)-1.工作規則  2.監督與檢查


11/28  一、勞資爭議處理法-1.爭議行為 2.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二、大量解僱法
       性別平等法-1.性別歧視之禁止 2.性騷擾之防治 3.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4.救濟及申訴程序 5.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12/05  勞工退休金條例-1.制度之適用與銜接  2.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3.年金保險        4.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就業保險法-1.保險人、投保對象及投保單位
                 2.保險給付
          (1)失業給付
          (2)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3)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5)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補助
          3.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4.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12/12  勞工保險條例(一)-1.保險人、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
                      2.保險費
       勞工保險條例(二)-保險給付
                      (1)生育給付
                      (2)傷病給付
                      (3)醫療給付
12/19  勞工保險條例(三)-(4)失能給付
                      (5)老年給付
                      (6)死亡給付
                      (7)年金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四)-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截止日
2021-10-30(或額滿)
本班優待辦法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收據抬頭一律開立個人,
 不得再開立公司抬頭*

1.不適用本部優惠辦法 
2.資格符合者,全額訓練費用須於報名時先行繳納,
  待結業取得結訓證明後,由本校造冊送中區職訓中心審核
  補助資格通過後再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直接將補助款項撥付至參訓學員本人開課日所提供之帳戶。
  
*補助款項撥付時間約於課程結束後二至三個月*
招生名額
25名 (或額滿)
退費規定
(一)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二)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於本班實際上課日(不含當日)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95%。
   (2)於本班實際上課時數達總時數三分之一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半數。
   (3)已逾本班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或延期。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三)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依未上課時數
    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備註
(一)報名繳費方式:*欲以補助申費參訓者未至職訓E網完成報名及未接獲本部繳費通知,請勿繳款
               *自費參訓者,完成報名後請先來電詢問是否還有名額,再行繳費

   (1)臨櫃繳費:週一至週五08:00-20:00(休息時間12:00-13:00、17:30-18:00)
                 週六及週日08:00-16:00  
                 請至東海大學省政研究大樓一樓櫃台。
           現場接受現金、即期支票、刷卡繳費(限VISA、Master卡)。
   (2)ATM轉帳繳費:兆豐國際商銀虛擬帳號(銀行代號:017,帳號:虛擬帳號16碼)
             以提款機或網路ATM 轉帳繳交學費。
     (3)傳真授權刷卡:請至本部首頁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至(04)23590922。
                     請於傳真後5~10分鐘,來電確認(04)23591239*690
     (4)收據開立:本課程收據抬頭一律開立個人。
                 (依規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收據不得再開立公司抬頭)

(二)本部將於開課前五天將開課通知置於本部首頁→開課通知 供學員下載列印,
  開課當日憑此通知進入上課地點,並於開課當日製發上課證供日後車輛通行使用。若您於開課
  前三天仍無法確認開課訊息,請務必來電洽詢,以免您的權益受損。

(三)遠道住宿:可預先電洽本校校友會館 (04)23591351(自費),請告知參加推廣部課程。

(四)本班招生專線:(04)23591239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63688(行動、長途除外)

(五)本部保留因實際需要變動上課時間、師資、教材、優待辦法之權利。

(六)本班業務承辦人:吳小姐 (分機653)

(七)上課地點:東海大學推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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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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