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師:李國郎 ■ 現任經歷: 一、產 嘉譽勞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執行長 企業專任勞資顧問 廣播節目 快樂聯播網(每周三12:20勞資專題) 二、官 台灣勞動智庫委員 台中市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台中試務中心執行長暨典試委員 (勞資事務師--教育部證號7585) (社會保險師--教育部證號8699) 三、學 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學會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私立朝陽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勞資產學專班」講師 中興、東海、文化、朝陽等大專院校推廣部 「勞資證照專班」、「勞資實務專班」專任講師 ■ 學歷:朝陽科技大學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班 朝陽科技大學商學碩士 台中技術學院應用英文系 ■ 講師:詹家杰 ■ 工作經歷:1.前基隆地方檢察署書記官 2.前苗栗地方法院書記官 3.前南投地方法院書記官 4.前元誠法律事務所受僱律師 ■ 相關證照:1.勞資事務師 2.律師高考及格 3.公平交易法研習班修畢 ■ 專業領域: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家事案件、 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勞工案件、 契約審閱撰擬、訴訟外紛爭解決、勞資爭議調解
本班學費已獲職訓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 (課程代號:137902)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2oMKna ---------------------------------------------------- 勞資事務實務內容兼具勞動部八大法規,本課程採深入淺出的重點式講解,以「案例演練」及「問題探討」的方式傳授實務歷練,講師以風趣,幽默的教學方式,將生硬的法規轉成輕鬆的實務概念,強化學員吸收效率,以利職場上的實務運用。透過法令解析、實務研討及案例分析,讓學員能夠透過課程充分了解相關法規知識。 ---------------------------------------------------- 學員一律於職訓E網完成報名手續後,由推廣部辦理學員資格審 查,並按報名順序優先錄取並通知繳費,繳費完成後,即為正式 錄取名單,若未能於規定期限內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並由後 續順位遞補參訓。 學費5,750元,符合補助資格者,結業後由政府補助4,600元, 學員僅需自費1,150元。 符合特定對象者還得享有全額補助。 (補助資格請參閱適合對象,符合全額補助除中高齡者外, 需於11/10前將證明文件送達本部) 依職訓局規定一律由職訓E網報名 (臺灣就業通網站登入帳號已改為電子郵件信箱登入) --------------------------------------------- 1.職訓E網報名時間:(2021/09/03 12:00~2021/09/23 18:00) 報名截止系統將自動關閉 2.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 加入會員,成為臺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 再到職訓局網站報名本課程 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9Qb53 進入按上方[線上報名]即可完成報名。 3.原職訓e網會員,可直接至職訓局網站報名。 4.若為100年度以前曾經報名或參訓之學員, 仍需至臺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後, 再到職訓局網站報名。 5.報名後接獲本部繳費通知始可進行繳費作業, 本部將依繳費順序錄取,額滿即截止。 ●自費生5名,每人收費4,500元 (自費生請先報名,本部再行通知繳費)
產業人才Q&A https://ojt.wda.gov.tw/QA -------------------------------------- 適合對象: (一)資格條件: 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 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 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 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 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 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二).開課當日須繳資料:請用迴紋針依序排好,以加速報到時間。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務必自行備妥單面列印) 2)參訓契約書(立約書人記得簽名,一式兩份) 3)參訓本人常用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一份 (若為銀行請加註銀行分行中文名稱) 4)符合特殊身分可享全額補助者,備齊相關文件資料 (除中高齡外需於11/10前先將證明文件送達本部) 5)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訊系統將以身分證字號自動勾稽 參訓學員投保狀況,資訊系統如無法自動勾稽,學員須 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之勞、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 *無法自動勾稽投保資料者,需於開訓七日內補繳勞保 明細,逾期不補助; 所以對自己投保狀況有疑慮者, 請先於11/14~11/20其間內申請「勞保明細表」 --------------------------------------------- 三、注意事項: 1.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 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 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 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 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 料。 2.缺席時數(含遲到、早退)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一,且取得 結訓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 之補助。 3.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 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 核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重要提醒:如與已報名或參訓中的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 只能擇一參訓 (與已報名課程重疊,應取消已報名課程, 才能完成新課程報名; 與參訓中課程重疊,即不得報名)。
11/14 勞動基準法(一)-1.勞動契約 2.工資 勞動基準法(二)-1.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2.童工、女工 11/21 勞動基準法(三)-1.退休 2.職業災害補償 勞動基準法(四)-1.工作規則 2.監督與檢查 11/28 一、勞資爭議處理法-1.爭議行為 2.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二、大量解僱法 性別平等法-1.性別歧視之禁止 2.性騷擾之防治 3.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4.救濟及申訴程序 5.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12/05 勞工退休金條例-1.制度之適用與銜接 2.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3.年金保險 4.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就業保險法-1.保險人、投保對象及投保單位 2.保險給付 (1)失業給付 (2)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3)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5)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補助 3.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4.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12/12 勞工保險條例(一)-1.保險人、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 2.保險費 勞工保險條例(二)-保險給付 (1)生育給付 (2)傷病給付 (3)醫療給付 12/19 勞工保險條例(三)-(4)失能給付 (5)老年給付 (6)死亡給付 (7)年金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四)-實務探討與案例分析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收據抬頭一律開立個人, 不得再開立公司抬頭* 1.不適用本部優惠辦法 2.資格符合者,全額訓練費用須於報名時先行繳納, 待結業取得結訓證明後,由本校造冊送中區職訓中心審核 補助資格通過後再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直接將補助款項撥付至參訓學員本人開課日所提供之帳戶。 *補助款項撥付時間約於課程結束後二至三個月*
(一)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二)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於本班實際上課日(不含當日)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95%。 (2)於本班實際上課時數達總時數三分之一前提出退費申請,退還已繳納學(分)費之半數。 (3)已逾本班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或延期。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三)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依未上課時數 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一)報名繳費方式:*欲以補助申費參訓者未至職訓E網完成報名及未接獲本部繳費通知,請勿繳款 *自費參訓者,完成報名後請先來電詢問是否還有名額,再行繳費 (1)臨櫃繳費:週一至週五08:00-20:00(休息時間12:00-13:00、17:30-18:00) 週六及週日08:00-16:00 請至東海大學省政研究大樓一樓櫃台。 現場接受現金、即期支票、刷卡繳費(限VISA、Master卡)。 (2)ATM轉帳繳費:兆豐國際商銀虛擬帳號(銀行代號:017,帳號:虛擬帳號16碼) 以提款機或網路ATM 轉帳繳交學費。 (3)傳真授權刷卡:請至本部首頁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至(04)23590922。 請於傳真後5~10分鐘,來電確認(04)23591239*690 (4)收據開立:本課程收據抬頭一律開立個人。 (依規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收據不得再開立公司抬頭) (二)本部將於開課前五天將開課通知置於本部首頁→開課通知 供學員下載列印, 開課當日憑此通知進入上課地點,並於開課當日製發上課證供日後車輛通行使用。若您於開課 前三天仍無法確認開課訊息,請務必來電洽詢,以免您的權益受損。 (三)遠道住宿:可預先電洽本校校友會館 (04)23591351(自費),請告知參加推廣部課程。 (四)本班招生專線:(04)23591239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63688(行動、長途除外) (五)本部保留因實際需要變動上課時間、師資、教材、優待辦法之權利。 (六)本班業務承辦人:吳小姐 (分機653) (七)上課地點:東海大學推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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